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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25 周末闪电游:波士顿篇 生活需要惊喜。
满天飞雪的间隙,不过四十八小时的波士顿行,打一开始,就令我心旷神怡。
误打误撞地定了加航的Jazz系列,不过个把小时的航班,便选择了一个靠窗的位子。当飞机完成了爬升的阶段,照例的像当初第一次坐飞机那般,倚在窗边,睁大双眼,饶有兴趣地看着,却发现了Jazz夜行的妙处。Jazz专指加航的一些短途的小飞机,一排仅四个座位,均匀地分布在走道两边;回想起来,夏天的芝加哥之行,似乎也是。只可惜那次的往返,均在白天,再加上云层较厚,并未能捕捉其妙处。而此次去途,已经是不折不扣的傍晚时分,由于冬季的关系,天已然全黑,也正是华灯初上之时。Jazz由于机型的关系,飞行的高度很低,远没有长途飞机那般已经高到了平流层的底部,似乎悬浮在云端而上的飞行,而是处于一个仍能拥有地面视野的高度。或许是少见多怪的缘故,云中漫步,初看也许很酷,可长时间视野中就仅仅是白花花的云彩,就好比暴雪天气,困在家中面对一成不变的雪一般,难免有些枯燥;从心灵上,云端之上,似乎是天境,清高中透露着一种曲高和寡的无奈。相对的,Jazz的高度,却是恰到好处,高虽高,但还在云彩下方,或者说,还在凡尘中;在凡尘中,却也可以说是高高的,依然能够鸟瞰地面,却又不是完全地脱其相外的不食人间烟火。
多伦多的机场处于城市的西端,注定了去波士顿的路途,必定经过整个城区,掠过湖边的那枚小岛,掠过整个安大略湖。在这个恰到好处的高度,一幅流动的夜景图层出不限:不必说还算世界第一高的加拿大民族塔上红、白、蓝的交相辉映,或者是多伦多岛背面那凸起的大概是瞭望用的桥梁,还是High Park处的绿绿葱葱,单是一条条横平竖直的公路构成的网格,或者用比喻的说法,这个网格构成的城市的脉络,便令我震撼。夜幕下,主干道还可谓清晰可见,在路边那一排排整齐划一的路灯下,地面上映出一个个或者金黄,或者雪白的光圈出来,日晕一般。Jazz上恰到好处的高度,能够持久地保持这个妙级的观察点,既能全局把握整个图景,却又不会因为太高,而丧失了分辨率,丧失了细节。天籁之下,我自撑篙而行,脚下,公路组成的城市骨架中,一颗颗黄色或者白色的珍珠次第相切衔接,是脉络,是精髓,是灵魂。至于安大略湖之上,便是乌黑的一片,远没有了城市上方万家灯火的的繁华,静谧中透露着未被人工修饰的自然气质。同样是恰到好处的高度,位于湖上,并没有站在多伦多岛上,对湖也能一望无际的感慨;二是能清楚地看到湖的对岸:湖毕竟是湖,纵然是五大湖之一。
波士顿,不过一百万人口,真算不得一个大城市。但是,波士顿是个有历史的城市。纵横老城区的自由小道上,即时在已经是数百年的今日,故地重游,隐约中,也能一窥漫游于此的不逝的历史沧桑感。走在当年弗兰克林宣读《独立宣言》的阳台下,看着料峭的春风浮动着星条旗;漫步在海边,努力幻想当年倾茶事件的场面;即便是城区类似地下有轨电车的绿线的月台上,也摆着写明全美第一地铁的标志。提到波士顿,就不得不提坐落其中的众多大学。最有名的,自然是哈佛和麻省理工。在历史上,波士顿可以自豪;而如今的波士顿,在很大程度上却又是借着这两所大学的名声。有意思的是,正如北京和上海,多伦多和蒙特利尔一样,波士顿与纽约也构成了一对多少年不节的欢喜冤家。
波士顿的旅程是温馨的。在机场看到老白,还是有些莫名的激动,恐怕闯荡北美这么久,还是第一位大老远跑到机场来接我的同学吧。尝了好吃的台湾小吃,尤其是那个蛤蜊煎,很是赞,不知道《转角遇到爱》中小猪做的是不是这个味道呢?!虽然早就听闻所谓的波士顿大龙虾不过如此,倒也索性拉着老白尝尝,却又发现原来西餐也有生食牡蛎。比较搞笑的是,6个大男生在Cheesecake Factory外面,拿着呼机排队,无奈之中,集体无比可爱地啃甜筒,以及之后在姚哥家玩着古老的强手棋。在methyl和我的强大攻势下,wyk,chongchong以及老白居然无奈地选择了合并的怪招,倒也笑料不断,好像回到了美丽的本科时代……
回程的飞机,同样是Jazz。在安大略湖面上,亲眼目睹了从湖面升起的一朵朵雾团,也算是见证了造云的过程,有些感慨造物之神奇。
罗丹说得没错:“美是到处都有的,对于我们的眼睛,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正好比这次波士顿之行,看似平凡,却总在偶尔之间,发现了不曾预期的惊喜。
January 17 加东记3:渥太华篇 正好比在无数人的关于未名湖小的预防针下,初次见到未名湖,倒也不觉得小;同样的,在耳濡目染了太多的关于渥太华无限小的警告后,真正的到了渥太华,倒也觉得规模恰好。
渥太华,其实本身就建在山岗上,据说当年的英国女皇迁都于此,便是看中了其地理上置于丛林之中,易守难攻的特点。可是上百年的变迁,当年丛林中的小都城的扩建,似乎已经全然看不出山岗上的小树林的感觉,倒也颇有些规模。虽贵为首都,但行政上,依然很奇怪的化在了安大略省,一样要服从以多伦多为首府的省政府的领导,倒也符合西方人所谓联邦政府主要对外,兼顾整个国家性命题的职责的习惯。巧的是,圣劳伦斯河再次出现于此,沿中轴线清晰地分出了安大略和魁北克的边界,也截然分明了英语区和法语区。作为一国之都,比较罕见的成为了严格的双语城市:连每块路牌,都小心地在路名的两边分别用法语和英语拼出“路”。
国会山矗立在圣劳伦斯河的南部。说是山,却不觉得,只有走到了最头上,才隐约感的,可谓“身在此山中”而浑然不觉。与所有的政府机关类似,主殿坐在中间,两侧的就是侧殿,环绕着非常有名的“水火交融”之说的喷泉。虽说有名,但不过小小一圈,镶着各个省的省徽;中央一个凸起类似于一个凸起的花蕾,作为整个喷泉的最高端,却不见水流喷射,而是汩汩地倾泻下来;而火焰确是从花蕾的顶端腾空而起,并不嚣张。远远地望去,水火确实是恰到好处地接合起来;细细端详,凸起的花蕾处,有着密密麻麻的小孔,再排出水流的同时,恐怕也排出了天然气。大概有人事先点燃了火焰,于是便有了眼前的水火交融。
关于水火交融的解释,据某位成都人士解释,最初是为了象征英法文化的交融;漂亮的导游姐姐稍微升华,便成了象征加拿大民族的包容性:一个连水和火都可以相容的民族,什么还容不下呢?不由想到一个加拿大广播电视台争论很久的话题:什么是加拿大民族?或许加拿大人,除了那片脍炙人口的《纪念白求恩》之外,印象一直很模糊?比起个性鲜明的法国人,德国人,英国人,美国人,甚至日本人,韩国人,或者中国人,或者上升到民族成分上,加拿大人,加拿大民族的特质是什么?闭上眼,加拿大人可以是任何人:白人?黑人?或者黄种人?也许有人会说,没有特质的民族是可悲的。我也曾疑惑,越来越深刻地感觉到,似乎什么样的民族都能在加拿大聚居,但却有看不到一个非常鲜明的加拿大风格。但在看到这个“水火交融”的喷泉,我释然了。喷泉无声,却是早已回应了这一命题。什么是加拿大的风格与特质?不正是一种包容么。这种包容,并不同于美利坚那种,多个民族经过时间地熔炼,而形成了一种主流的,各个民族之前未有的特质;而是一种令各个民族更行其路文化,所赋予的自主性更大。此刻在细细体会,美国是移民的熔炉,而加拿大是移民拼盘的评论,别有一番理解。
国会大殿远不及人民大会堂豪华,却对所有游人免费开放,除次之外严格的座位政府所用。回想起人民大会堂5年前20块的门票,以及花上万元钱就可以租借,不觉得有些感慨。上下议院的规模,大概也就人民大会堂的大一点的省份的分组会议室大小。比较有特色的,不过是入口处的大厅天井的一圈象征各个联邦省份的金属雕塑。比较有意思的是,漂亮的导游小姐在参观代表介绍到加拿大同时是有着浓密殖民色彩的英国commonwealth又是法国La Francophonie成员时,毫不掩饰的自豪感,成为继美国海关建在加拿大机场之后,又一屈辱国格的明证。
非常喜欢的,是位于最北端靠河的图书馆,呈圆形,配上圆圆的天主教风格的顶,颇为别致。在内部,通过一扇相当厚实的铜门与建筑的其他部分相连。也多亏了这扇大门,使得其中许多珍贵的卷帙免于早些年的一场火灾的劫难。步入其中,在一片金碧辉煌下,绕墙一周分为好几个部分,按照省份划分,因而各个省份倒也拥有狭小的一条。挨着墙,自然是书架,密密麻麻地按省份码着书籍;独具匠心的是,所有的书架都一直上到天顶,高度大致有两三层楼高:于是,靠着书架再往外,竟也修起了两三级绕墙一周的环状层错,由楼梯上下。当然,各个省份的区域仍然相对独立,从底部到顶部都是相隔开的,各自有各自楼梯;在各个省份区域的醒目处,放上各个省的省徽。而,处在物资中央的,主要是借书还书处,还有一些国家级别的文件,有的小心翼翼地放在橱窗里面,供人观看,令我想起了很早的《国家宝藏》中,美国人对《独立宣言》的小心翼翼。只是可惜,作为发明了印刷术的泱泱中国,却不曾知道哪里或许在展览第一代宪法的原本抑或其他。
比较有特色的,是整个正殿最突出的瞭望塔。看来,无论什么时候,登高远眺总是能够人产生愉悦之情。站在其实绝对高度并不高,但是颇有政治意义的瞭望塔上,看着临近的楼宇,抑或隔河眺望对岸,按照所谓的标记来指认各个城市的标志倒也是每每登高不变的节目。
国会山的东北方,一个很是嚣张的周身黑白的建筑,便是美国的大使馆,一样的把守森严;与之对应的,不远处的中国大使馆,完全没有什么气势,身为大使馆,规模还不及位于多伦多的领事馆,大概就和北大文史楼一般,更夸张的是,门口全然没有守卫防护这已经是我国领土的驻外大使馆。菜园子门一般,想进就进地便可以长驱而入,到也让人感到颇为无奈。
回来的路途中,选了加拿大的造币厂一看,也能有幸看到了温哥华10年冬奥会的纪念币的发行;随便瞟了一眼,发现在这里造币的国家还不少,大部分是原来英联邦的国家,其中也包括了我们香港的新港币。 January 12 加东记2:魁北克城篇 提到魁北克,很自然地想到是枫叶国的一个省,更自然地马上联系到的是该省的明珠蒙特利尔。其实,该省的行政首都是魁北克城,一个地理上相对于蒙特利尔西北,3小时车程的小城市。两次来回的车程,基本上都是睡过去的。夏天的去程,猛然间惊醒,看到了童话般的颜色:高高的仲夏的太阳将金色的光芒铺向童话绿的不知名的作物上,无边无际;而公车在其中穿行,就好比一叶扁舟从绿色的海洋上轻盈地轻轻掠过,在身后留下一道同样不及边界的银白色纹路。醉人啊!!!
魁北克城市虽小,却也五脏六腑俱全。值得一提的是,老城区,属于典型的欧洲大陆中世纪风格,坐落在一块靠河的高地上,四周为高高的围墙所围,号称北美唯一有城墙的故事,在我看来,倒不如说是块大个儿的古堡。历史上,法国人以此为据点,令英国人四次水陆两路进攻均无功而返;虽然最后没能改变沦陷的命运,却也坚强地保存了法式的文化与语言。夏日时分,漫步在同样是小块长方形石板铺成的狭长小道中,时不时地闪现个把执着鞭策的马夫驾驭着马匹,深红色的斗篷车在身后萌动。那马蹄与路面石子的撞击声,似乎用着声音的形式讲述着这个城市的点点滴滴。
小小的内城,仔仔细细地把每条道路都小心翼翼地踏遍,却发现怎么也走不完,怎么也走不够。没有了都市中横平竖直的格子状网络,多的是有点未明湖以北的曲径通幽,却总有无数的惊喜。不用提及坐落在山顶的如今已然5星级的Fairmont Hotel,也不说站在墙根俯视下城已然是圣劳伦斯河下游的老港,单是那条已然记不得名的小街上,便有着一丝惊奇:数不尽的手工艺人,悠闲地随便拣一张小凳而作,并不主动地招揽客人,抑或很费心地拿着笔速速给游客扫下一张素描;冬日里,城内都已白雪皑皑,有些分不出地下的石子路,但下城的路上,那面画满整面墙的壁画发散出来的一条小小的下坡道,滑在山脊上;路的中央,一字排开的星形路灯;傍晚时分,掩映着从屋梁上被风调皮掀落的雪花,显得格外的温馨。如果一定要给这条道加上一个名字,我愿意是温馨小道。
离魁北克城30分钟车程,有一座远近闻名的冰旅馆,从头到脚都是晶莹剔透地由冰而成。早在中学时代,在脍炙人口的《新概念英语》中,亚历山大先生就已然描述过此旅馆的妙处:全身为冰,每年一建,于是乎每年只得一见。行期匆匆,抵达之时恰逢冰旅馆头天开张,有些遗憾地发现整个旅馆居然还在雕刻之中,能见之处不过四分之三。从外边看,平平无奇的一滩矮矮的雪屋子罢了,走了进去,倒有别有洞天的感觉,居然也豁然开朗起来。沿着一条不长的走廊,两边被独具匠心地凿了一排冰台,有的放上了些精心刻上去的字。继续向前,大殿的支撑结构——数尊冰凌柱显现出来。导游介绍,这些冰柱都是在蒙特利尔特殊的手工艺打造而成,并非普通的由外及里的成冰,而是反其道而行,因而轻轻抚摩的质地会更为细腻。早在成冰之前,工匠们已然放入了各色的石榴石灯,五彩缤纷地从冰凌中耀着。这些冰凌支撑的正是整个冰旅馆的大殿。大殿的一角,是一个酒吧台,帅气的酒保立在冰做的柜台后面,递上一杯浅蓝色的马蹄尼,盛在晶莹的冰杯中,倒让人感受到了通话中水晶杯的感觉,或许也不过如此。
客房排列在大殿的另一端,各个风格迥异:总的来说,可是金大侠书中的寒冰床真实地展现在面前,上面垫着某种不知名的动物的皮毛;不同的屋子,在装饰上略显不同,有的有些冰雕桌子,或者冰雕梳妆台的小摆设,有的有一个天井,或者一顶冰窗,有的在墙上或雕上企鹅,或是慈祥的爱斯基摩老爷爷……最喜欢,是通往室外温泉出口处,煞可爱的冰雕狼狗,就像小说中那种拉雪橇的那种,俏皮地吐着舌头,忍不住,走过去,狠狠地亲了一口。从温泉处,回头看,出头处,不过是冰雕的一对热吻的恋人的脖子间的缝隙。 January 11 加东记1:蒙特利尔篇 加东,这片土地一定在前世就与我有着不解的缘分。来到枫叶之国掐指一算不过一年半载,却在这条线上跑了四五次。
究竟是什么让我对这条路线如痴如醉,屡看不倦?我也说不上来。依稀记得捧着骨头汤坐在去蒙特利尔的火车上时的温馨,早班飞机鸟瞰蒙特利尔城时手中的一颤,连夜汽车半睡不醒抵达渥太华看暖日徐徐升起,还是去魁北克城路边一望无边的苍翠。寥寥数种颜色,数段经历,便勾勒出来了我心目中的整个印象。
多伦多,对我来说,一个类似于北京,至少是一段生活学习的地方,也在不知不觉中注入了感情。不大的城市,也不过短短历史,却没有很多地方那样,有着太多的历史去承担,却又是一个什么都能找到的地方:中国城,韩国城,印度城,小意大利,小希腊应有尽有。更难得的是,这些地方看似分散,却又坐落得离市中心并不远,地铁可及的范围之内。非常喜欢的,在闲暇之余,沿着安大略的湖畔走过,从YoYo Ma的音乐公园,到多伦多老港到以水为主题的HTO公园,抑或如朋友那般,淘气地跑到湖中心的小岛上,回头看着多伦多高楼林立的金融中心,又不失国际都市的风范。很是奇妙,似乎在自己的灵魂某处,与这座城市有着默契的契合共鸣。就犹如对北京般,对这里也有着家的感觉,越来越强烈。家就是家,无需多说。
蒙特利尔,与多伦多可谓是双子效应的城市,就好比中国的北京和上海,总爱被人成对地拿出来比较。老实地说,如果我在这个城市居住一段时间,而不是数次走马观花般来去匆匆,也会迷恋上这个城市。但即便是匆匆而过,却好不掩饰地喜欢上了。蒙特利尔是个有故事的城市:走在老城区中,踏着一块一块的石板砌成的路上,就那么看着路边一家家洋溢着数个世纪前、似乎在电影中才得一见的小酒馆的时候,强烈地感觉到他们在试图告诉你什么。
与多伦多形成强烈对照的是,蒙特利尔也有水,著名的圣劳伦斯河,河中心也有小洲一枚。想来觉得自己五行中定是缺水,于是一生都在于水有着不解之缘:从出生地武汉的长江到多伦多的安大略湖到蒙特利尔的圣劳伦斯河。即便是在北京的四年,也天天守着未名来寻觅内心的一片宁静。夏日的圣劳伦斯河的雄浑不羁,冬天的满目霜雪的河面,迷人之处难于言表。
值得一提的是蒙城的雪:第一次从蒙城离开算是恰好错过了那场大雪;那最后一次,可谓是正好迎雪而上,也算是日后的一个谈资。漫天的雪花,厚厚实实地堆在路面上,就算是有着全世界最高除雪预算的蒙城,一时也难以招架。第一次目睹了使用硕大的推土机一样的机械,却是用来成吨成吨地除雪。
住在Hotel Delta,离McGill不远,也来来回回跑过校园几次。说起来,McGill的地方真的很不错,比多大更处在城区中,有点类似于多伦多的eaton附近的位置,出门就是大间大间的商场。靠着皇家山,McGill就坐落于此。最是喜欢一进大门两边的空地,特别是夏天的时候,绿油油的草地上,有人席地而坐,或静静阅读,或闭目养神,更多的是挥汗淋漓地踢球,有点类似于多大校门口进来的那块草坪。但不同的是,在多大,人行道饶草坪而成环,而在McGill,人行道从两块草坪中穿行;由于地势的关系,多大在一片平地上,而McGill的这条道却是明显的上坡道,不需要将正对着的山顶上的建筑修得太高便可以凸现其尊严。这点,我认为和圣约翰大教堂选址山脊上是有着联系的。至于校园背面的皇家医院,不愧是当年哈里波特的魔法学校的拍摄地,傍晚时分,确实有着一丝诡异的气氛。
奥林匹克公园处,最是喜欢夏天的植物园。从小到大就喜欢自然的东西,出在空旷环境中看着世界上首屈一指的植物馆藏,开始怨念宠物同学不在旁边,不能给我讲植物的故事,不能很崇拜地听他在那里特臭屁地说,这个植物是什么门什么纲什么目什么科什么属什么种……但就是单纯地看看也好啊;相比之下室内的热带馆,我就不太感冒,大概是因为没有会讲好听故事的宠物在身边的原因吧:s值得一提的,是有点特色的奥运观景塔。如果说CN塔凭着世界最高而作为攒头,那么帝国大厦我一上去就开始后悔不已,心疼那银子花得不值。坐着小火车一般的天梯,斜滑上塔,确实让人耳目一新。不过,恐怕这只对我这种对火车有着莫名崇拜的人吧。目前一大喜好就是做机场各个塔楼间的机场小火车(有志同道合者冒个泡,哈哈)
到了蒙特利尔,不能不提这里的strip club,非常的有名。基本上坐落在圣凯特街上,连绵不断。觉得有着法国血统的dancer有着说不出来的可人之处,这也是为什么很多美国人会趋之若鹜地跑来买春的原因吧:s比较丢脸的是,这次去,居然被一个很不可爱的dancer调戏,直接一屁股坐在身上了,挡住了我看台上的视线,呜呼哀哉……
留下一个悬念,预知后事,请(不要仍鸡蛋,要扔草莓哦!!!!)!@#$%^&*()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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